原采购文件:
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、服务、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、商务要求(实质性要求,不允许负偏离,否则作无效处理) 3、合同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%,中期考核并达到60分(含)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%,剩余合同总金额的30%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(例如:若成交供应商考核得分为92分,则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2%;若成交供应商考核得分为68分,则成交供应商需在之前已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%里退还合同总金额2%给采购人)。
变更为:
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、服务、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、商务要求(实质性要求,不允许负偏离,否则作无效处理) 3、合同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60%,剩余合同总金额的40%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(例如:若成交供应商考核得分为92分,则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2%;若成交供应商考核得分为58分,则成交供应商需在之前已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%里退还合同总金额2%给采购人)。
采购文件中凡涉及到此项的,均作变更,其余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