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不清晰

作者: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: 发表时间:2018-09-17 17:19:13


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不清晰,给投标人造成错觉

案例:

某单位进行设备改造公开招标,五家单位参加投标,招标文件中在招标范围条款中要求提供10套新设备,但同时在技术条款中,要求修旧利废,将现有的5套设备修复后做为备件使用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,四家投标单位都没有具体说明是否含有备件修复,澄清时发现,四家投标单位都忽略了技术条款中的备件修复内容,没有考虑设备修复部分的报价,导致评标时间延长,反复澄清。

分析:

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,在招标文件中,招标人应当把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、技术要求、工作内容、供货范围、工期等进行明确、清晰的阐述,保证潜在投标人不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产生不同的理解,使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处于同一标准。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: 

(一)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;

(二)投标人须知;

(三)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、标准、质量等有规定的,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应要求;

(四)技术规格、参数及其他要求;

(五)评标标准和方法;

(六)合同主要条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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