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5日,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发布了最新一条评标专家处罚通报。
这则通报中,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,存在不客观、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评审行为,情节严重。据不完全统计,2019年1月至10月全国范围因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评审受到处罚的数量超700条,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5%。通过大量的违法违规评审处罚通报事件,总结处罚原因为以下几点:
处罚原因分析
1、违反评标纪律。主要体现在迟到、早退,无故不参加评审,超标准索要评审费,征询招标人意向等。
2、评标责任心差。对待评标工作不认真,如:擅自离开评标区域、对应当否决的投标人不予否决、任性打分、分数汇总错误等。
3、专业能力不强。评标专家对所评项目专业不对口,无法提供实质性评审意见。
4、法律意识淡薄。无视法律规定,突破道德底线,如: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、与投标人串通,影响、干预中标结果。
随着全国自上而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,各地纷纷加强了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管,对于评标专家的管理考核更加细化、严格。与此同时,评标专家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,毕竟,打铁还需自身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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